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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事局确定贯彻落实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四条措施

  2007年4月29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出台后,利川市人事局及时进行研究,决定采取四条措施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对《条例》的学习。将《条例》全文印发给职工,集中组织学习,并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选派职工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条例》培训。二是积极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向全市行政机关以及原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发出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学习《条例》。三是把《条例》纳入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的主要内容。四是会同有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和方式,对全市乡镇办事处和市直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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