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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施州2007年选调生工作安排的复函
各位网民朋友:
你们好!
近日,有不少网民朋友纷纷来信、来电,咨询我州2007年选调生工作单位的安排、待遇和管理方面的有关情况。现就网民朋友们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应届大毕业学生到基层工作,是新的历史时期培养造就一大批能够担当重任、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是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全州各级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等部门严格按照《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地做好选调生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也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赢得了省委组织部和选调生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规范选调生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我州研究制定了《恩施州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选调生的选调及分配、管理、培养和使用等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实现我州选调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恩施州选调生的安排措施和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并继续执行的相关政策有:
1、分配到我州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选调生,直接安排担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硕士研究生也可直接安排到县市直机关工作。
2、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可直接拿转正定级工资。
3、选调生任乡镇长助理一年后,经考察,表现优秀的可选拔担任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助理一年后,可直接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选调生在基层工作三年以上的,经考察,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担任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
4、县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首先从在基层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选调生中遴选、调配。
5、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或推荐处(科)级后备干部时,对选调生在任职时间、基层工作经历等条件上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使用。
6、对在基层工作4年以上,不适应基层行政管理工作的选调生,由县市委组织部提出调整意见,报州委组织部同意,按照专业对口、用其所长的原则安排到县市直机关或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工作。
祝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200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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