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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全州县以上干部名册表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州直各单位:

  为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干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现决定在全州开展填报全州县以上干部名册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在职省委管理的干部、州委管理的干部以及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填报内容
《全州县以上干部名册表》(表样附后)所列内容。

三、填报方法
《全州县以上干部名册表》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对干部档案后据实填写,经干部本人确认后上报。

四、报送时间
各地各单位务于2007年4月6日前报送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五、填报规范
1、职务:填写全称或规范的简称。如有多个职务要填写齐全。
2、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3、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湖北建始。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4、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等),不能简称“汉”、“回”、“朝鲜”等。
5、出生年月、参加组织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8”。
6、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大普、大专、中专、高中。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普”学历。
7、学位:详细填写学位类别,如“文学博士”、“文学硕士”、“法学学士”等。
8、毕业院校、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专业”不用填写。
9、职级批准时间:填写其职级被批准的时间,填写到月。所任职务要求选举或有特殊说明的,按选举时间和特殊说明要求填写,如任职文件发布时间为1998年4月,但文件上注明任职时间从1997年12月计算,则批准时间还是填写“1997.12”。
各地各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更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和学历学位的,请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2007年4月2日 

《全州县以上干部名册表》(表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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