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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材料包括:综合报告、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审批表、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及其软盘、专家事迹材料、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共5项。
《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审批表》报一式二份,申报对象被选拔为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后退回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另一份由州人事局存档。其他材料各报一式一份,概不退还。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综合报告
简要说明本地本单位专家推荐申报工作情况,并对所申报专家按工作成果和业绩进行排序。
(二)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审批表
《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审批表》是专家申报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要严格按要求填写。现对表中“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代表论文、著作”栏的具体填写作以下说明:
1、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要求文字精练,以写实为主,慎用形容词,要突出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科技含量和贡献。所列事迹务必真实客观,不夸大,不拔高。
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根据不同的申报对象,分别按以下方法填写:
(1)对获有各级各类奖励者:
获奖成果名称+获奖年份+奖励部门+奖项名称+奖项等级+排名+其它奖励+重要论著+其他贡献和事迹。
(2)对学科领域奠基人或带头人:
学术名称+奠基人或带头人+学科建设情况,在国际、国内、省内、州内地位+培养人才情况+对学科事业发展作出的主要贡献
(3)对在工农业生产一线、教育、卫生、推广应用等领域,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做出突出成就,受到政府、群众和社会公认者:
突出贡献、事迹名称+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其它
(4)职业体育教练员:
所执训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获金银铜牌名称或亚运会金牌名称或省运动奖牌名称+执训时间。
2、代表论文、著作
填一至二篇最能代表申报对象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等。
(三)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是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表中“突出事迹”栏的填写方法与《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审批表》中“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栏的填写相同。
(四)专家事迹材料
要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
(五)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
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三大检索收录证明材料复印件,代表论著、论文前三页复印件,大两寸彩照一张。
(六)材料装订
除《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审批表》、《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外,其他材料均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
封面、目录、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职称证书复印件、综合报告、专家事迹材料、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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