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2005年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第5号)
根据鄂人[2005]11号和鄂人函[2005]75号文件规定,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按考生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各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经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审核确定裴琦琪等52名考生为体检对象(名单附后)。若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同意递补的,由州人事局组织依次递补。
二、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会同有关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严格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一)体检时间:2005年9月13日
(二)注意事项
1、凡入围的考生于2005年9月12日15时到州人事局7楼会议室报到,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2、体检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交一寸免冠正面近期照片1张。
3、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食宿费自理。
4、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安排,凡在体检中作弊的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在2005年9月12日下午16时前不到指定地方报到的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0718—8235827
体检人员名单附后:请点击
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事局
二OO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