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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交通局关于补充招聘州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08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州人事局同意,恩施州交通局决定面向2008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补充招聘州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参加2008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并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二、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勘察设计 |
1 |
土木工程 |
本科 |
25岁及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放宽到28岁。 |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 5日。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地点:恩施市叶挺路3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招考办法
(一)面试
1、根据报名情况,以2008年全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招聘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数以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另外组织笔试。笔试、面试各占50%。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按招聘岗位数1:2比例组织面试,但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必须超过60分才能聘用。
2、面试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监察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恩州人事发[2008]15号)精神组织实施。
3、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9月11日9:00
面试地点:州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恩施市叶挺路3号。
(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院。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照考核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当州人事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