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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补充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08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报州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州内外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1、来凤县乡镇卫生院4个医疗、来凤县一中1个数学教师岗位,从第一轮招聘的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含未达到1:2比例没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中再行组织面试。
2、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个数学教师、来凤县安全监督执法大队1个煤矿管理、来凤县城乡规划局1个城市规划员岗位重新组织笔试、面试。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3、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事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专科毕业生30岁以下。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10日—9月12日。
  (二)报名地点:来凤县人事局公务员股(新行政大楼一楼)。?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报考教师岗位须带教师资格证。
  3、县内在职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只报县市和专业,待招聘结束后,根据需要分配到具体单位。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资教生、西部自愿者报名时,凭服务县市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笔试加5分,凭单位证明可报考所学专业,也可报考服务期间所从事的专业。
  6、由来凤县人事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统一核发准考证。
  7、考生年龄计算至2008年1月1日。
  8、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9、报名费:参加笔试人员交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交面试费50元。

  四、考试
  1、重新组织考试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再行组织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以2008年6月14日参加全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统一考试时的成绩为准,本次不再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湖北省人事厅鄂人[2003]16号文件规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卷,但侧重于专业知识。
  2、笔试由来凤县人事局集中组织实施。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9月18 日至19 日在来凤县人事局公务员股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08年9月20日上午09:00—11:30
  5、笔试地点: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面试
  1、以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到1:2比例的可以进入面试,但笔试、面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录取。
  2、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定,报县人事局审查批准后实施。教师岗位、乡镇卫生院医疗岗位的面试工作在县市人事的指导下由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集中组织实施。
  3、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院。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照考核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县人事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提出拟聘对象,由主管部门审核,经人事部门复核后,报州人事局备案。用人单位根据备案情况,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待遇,办理人事代理,建立社会保险。

  附:来凤县2008年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人员岗位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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