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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事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1、统计资料必须如实反映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单位超编、分流人员、单位临时借调、自主招聘的人员不得纳入该统计范围; 2、该统计表必须统计到每一个事业单位,各县市人事局收集汇总后,将各单位统计表、县市汇总表的纸质表和电子表一同上报;州直各主管部门不汇总,将各单位的纸质表和电子表一同上报即可; 3、统计表格请在恩施州人事网上下载,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性质选择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分类情况调查统计表》、《教育行业事业单位人员分类情况调查统计表》或《卫生行业事业单位人员分类情况调查统计表》; 4、请各县市人事局务必于8月25日前,州直各主管部门于8月20日前报送到州人事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8230970 附:《教育行业事业单位人员分类情况调查统计表》
恩施州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