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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县市人事局、监察局、州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 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事局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有关面试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以招考岗位数1:3比例确定。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的,原则上不组织面试。紧缺专业的笔试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2比例的,根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是否组织面试,但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必须超过60分才能聘用。
用人单位没有完成本次招聘计划的,可以在招聘计划内,面向本次招聘取得面试资格但因笔试人数没有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未参加面试的人员,组织进行招聘。招聘应制定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州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面向上述人员招聘的,可不再组织笔试,考生可按参加本次全州统一组织招聘笔试成绩排名,以1:3比例直接组织面试。
二、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
三、面试时间安排
全州面试工作在7月底完成。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县市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主管部门集中组织。
州直正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可在主管部门领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州直副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名,其中专家不少于60%,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官不得超过3名。主考官原则上由负责组织面试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担任。用人单位以外的考官(含专家考官),应从外单位聘请。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有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该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参加面试的考官,不得超过2名。
五、面试工作纪律及要求
1、面试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创造公平竞争,择优选人的环境,面试过程,面试结果必须公开。各面试考场应选派原则性强的职工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2、必须周密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面试原则、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的确定、面试工作纪律等。县市面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应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备案;州直单位面试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应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备案;在主管部门领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的,由用人单位制定方案,经主管审核同意后,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备案。面试组织单位应根据面试工作方案,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对象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要求。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面试工作人员、考官、命题和制卷人员,涉及面试对象与本人有直系、旁系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4、严密做好面试中的保密工作。面试工作方案、面试题本、考官人选等严禁向外泄露,面试前或面试期间发生泄露的,应停止面试,重新制定方案、制作面试题本,重新确定面试考官。同时将情况上报,并追查责任,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必须严肃面试工作纪律,严禁在面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得私。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务必严肃查处。
6、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对有关面试要派人参加。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全程监督。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事局
恩施州监察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