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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

工作人员职位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恩施州交通局等单位的12个职位进行公开调剂,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资格条件及需要调剂人员数(见附表)
   考生考试类别:A类:恩施州交通局、恩施州卫生监督局;B类:恩施市审计局、恩施市交通局、利川市人民法院、建始县法院、咸丰县人事局、咸丰县司法局、来凤县委办公室、来凤县民宗局、鹤峰县纪委、鹤峰县交通局。

   二、调剂对象
   参加2008年全省统一公务员考试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进入所报职位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所调剂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需提供的原件材料
   参加调剂的考生,需携带本人申请书(自带,注明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资格条件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料证明原件。
   应届毕业生: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身份证、学生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两张;
   其他考生: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两张。报考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职位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办理程序
   参加调剂的考生于即日至15日下午16:00到恩施州人事局办理登记审核手续,超过时间的不再受理。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按参加调剂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并与原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序。经调剂后,所调剂职位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申报受理单位:恩施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人:   于佐鸿
联系电话:  0718-8235827 8230099。


附:恩施州职位调剂表

 

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自治州人事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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